如果说中国是一艘扬帆远航的巍巍巨轮,那么改革无疑是其能够劈波斩浪的强劲引擎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,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最大动力仍然是改革,要实现建设农业强国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目标,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最根本的力量还是要靠改革。党的二十大报告在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”这一部分,用了1/4多的篇幅部署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工作,这充分体现了改革之重、改革之要,为新征程上接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蹄疾步稳,初步构建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“四梁八柱”。踏上新征程,进入新阶段,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客观条件、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,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还有不少“硬骨头”要啃,一些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新挑战也需要下大力气解决。在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,农民群众对于共享更多更高质量改革发展成果的期盼也在升级。这些都对调整优化农村生产关系和利益关系提出了更高要求。未来一个时期,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,仍然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;同时,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求农村改革必须更加注重系统性、整体性、协同性。因此,我们要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抓好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主要任务,推动农村各方面改革顺利完成,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。
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,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。当前,我们已经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,全面确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,稳步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。接下来,要在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、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、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,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。要鼓励支持村集体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和实际条件,以自主开发、合资合作等方式,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、农业生产性服务、物业出租等多种产业,坚持尽力而为、量力而行,切不能盲目扩大农村债务。
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,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。从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出发,需要通过改革进一步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发展活力。要重点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,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质量和水平,增强带动小农户发展、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;要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、方式和手段等的创新,重点补齐小农户生产关键薄弱环节短板,提升其农业生产效率效益。
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,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。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,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首先注意维护农民利益。要巩固并用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,稳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试点,确保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,让农民吃上“定心丸”。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,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,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。同时,对于进城落户农民,要切实保障好他们的合法土地权益,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,绝不能搞强迫命令。
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,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。农业是弱质产业,农村是资金的洼地,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,必须真正破解这两个问题。要从扩大农业农村财政投入、完善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、创新粮食产销区合作机制、完善重要农产品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,加强对农业发展的支持保护,切实推动农业强国建设;要逐步破解金融下乡壁垒,从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、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、优化完善农业保险和再保险模式等方面入手,让金融活水更好滋润乡土大地。
还应看到,新阶段全面深化农村改革,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,农民的诉求也更加多元,因此,推进过程中既要增强改革的主动性,又要坚持稳慎稳妥。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、切实保障农民权益;保持必要的历史耐心,一些好的做法该坚持的要坚持下去,需要改革的要一项一项稳妥推进,确保改革成果得到农民认可、经得起历史检验。
战鼓声声催奋进,旌旗猎猎踏征程。现在,我们已经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,正意气风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。新的伟大征程上,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,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,踔厉奋发、勇毅前行,在广袤的乡土大地上接续开展新的伟大奋斗、创造新的历史伟业!
作者:农民日报·中国农网评论员